【逃犯條例】鄭若驊:可要求移交地區 加入公開審訊及探視權等額外保障

政治

發布時間: 2019/05/26 16:27

最後更新: 2019/05/26 18:1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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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認為,《逃犯條例》修訂草案對人權保障完整,但可視乎情況要求提出移交的地區,加入公開審訊、確保探視權等額外保障。(資料圖片)

立法會下月12日恢復二讀修訂《逃犯條例》草案,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認為,草案對人權保障完整,但可視乎情況要求提出移交的地區,加入公開審訊、確保探視權等額外保障。

被問及可否引入監察員,跟進個案移交後人權保障情況,鄭若驊指可以考慮,但強調是否引入,應視乎每宗個案而定。

對於啟動移交逃犯的程序,鄭若驊今日出席電視節目訪問時解釋步驟指:1、需先由律政司檢視基本資料,是否符合逃犯條例中的保障;2、認為值得跟進後,再提交予保安局以個案形式處理,期間亦可向申請方提出加設保障條件,3、最後由特首決定。但她強調,如果法庭拒絕發出交付拘押令,就需要馬上釋放有關人士,強調有關程序是公開進行。

鄭續稱,港府在啟動程序階段中,保障只會增加不會減少,包括絕對可考慮加入符合移交安排的條款,要求設公開審訊或探視權,如果申請一方拒絕,港方可以不再跟進申請,強調程序清晰,人權保障亦完整,公眾無需憂慮。

至於是否可考慮增設由獨立人士或立法會議員組成的委員會閉門,以商討啟動移交程序,鄭回應稱,由立法會決定啟動,改為由特首發出證明書,是不想令到逃犯知道消息而離開香港。

被問到內地與本港不是對等關係,在移交逃犯上可否向中央說不,鄭若驊表示,本港是法治社會,逃犯條例有非常明確的程序、制度及保障,要完全符合法律意見予特首,才可繼續啟動程序。

民主黨議員涂謹申認為,香港人對內地制度沒有信心,而且「一旦移送到內地,無論你怎樣說『監察員』,甚麼『公平制度』、『公平審訊』,老實說外國的領事都保障不到國民,別說是那個『監察員』。」

政務司司長張建宗今日亦在官方網誌撰文,表示上周與外國商會講解《逃犯條例》修訂,部分與會者了解實情後,明確表明認同和支持修例,認為能彰顯法治。他出席活動後表示,大部分亞洲國家和部分歐洲國家都認為,修例無問題。

張建宗強調,所有移交要求,都會受到行政機關及法庭嚴格雙重把關,修例絕不會影響現行簽訂的長期協定安排。他指出,本港的司法獨立排名亞洲第1,在國際排名第8;英國一個智庫早前又將本港評為全球最開放經濟體的首位,顯示國際司法界和投資者,對本港的司法和經濟制度充滿信心。

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,修訂逃犯條例的爭議源於有人對內地不信任,乘機演繹和抹黑,以為凡是內地要求移交逃犯,特首一定會接受。但他認為,本港法院在國際的威望很高,終審法院亦設有海外法官,相信逃犯條例並不會被濫用,他又舉例「一地兩檢」在審議階段亦相當具爭議,但如今未曾發生問題。